想积分入户广州的朋友们注意了!广州积分入户办法又有了最新变化!
今天(1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和排名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
广州市从2011年起每年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实施积分制入户。这已是第二次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办法”和细则在2014年版的基础上,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最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将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长短进行排名,修订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
广州参考注意到,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入户广州须持居住证满3年”的要求,而最终审议通过的版本中删除了这一要求。
明确在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
目的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为高新企业吸纳技能人才。
(1)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
明确现正从事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可予加分。
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急需工种,市来穗局会同市发改委、人社局每年修订印发“积分工种目录”,将我广州急需或艰苦行业列入目录,符合工种目录的从业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
今年继续选择在来穗人员多、交通便利的街道或者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全市共设置36个窗口,比去年增加6个,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所在区就近选择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于11月1日至30日接受网上申请,受理窗口同步接收纸质材料。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为申请者受理申请、审核排名、发放入户卡等服务,确保积分制入户工作公开公正、有序推进。
据悉,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将在去年4500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今年积分制入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了12项申请材料的办理流程,其中:
明确房产、就业登记、社保缴费、个人纳税等11类证明材料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改由直接网上填报信息、后台统一审核;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回原户籍地办理证明。
此外,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统一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积分入户广州须知》等宣传资料,对2016年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大型厂区、企业免费赠阅。
同时,相关资讯也可在市来穗局官方网站(http://lsj.gz.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来穗局”)等平台获取。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提醒来穗人员留意相关资讯。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流程基本与以前保持一致:
网上申请→递交纸质材料→窗口受理→材料初审→审核排名→向申请人公开信息→公示排名→核发入户卡→申请办理准迁手续。
①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受申请人通过“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通过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②12月中旬,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申请人资格初审;
③1月中旬,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④2月上、中旬,向申请人公开审核情况并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入户人员及随迁人员发放入户卡。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 来穗宣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王菁
原文地址:http://aiweb.cn/post/70.html